欢迎访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成员登录
政务公开 | 组织结构 政务通告 政策法规 认证专栏 食品质量 药品质量 曝 光 台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药品许可 器械许可 局长信箱 群众投诉 在线答疑 软件下载
资讯服务 | 工作动态 工作通知 领导信息 心得体会 用药知识 B B S 邮件系统
【处室介绍】
【处室电话】
办公室
(0791)8158123(0791)8158069
政策法规处
(0791)8158106(0791)8158108
食品协调处
(0791)8158035(0791)8158036
食品监察处
(0791)8158063(0791)8158061
注册处
(0791)8158025(0791)8158026
器械处
(0791)8158031(0791)8158032
安监处
(0791)8158013(0791)8158016
市场处
(0791)8158021(0791)8158008
人事处
(0791)8158060(0791)8158056
财务处
(0791)8158019(0791)8158028
机关党委
(0791)8158115(0791)8158117
监察室
(0791)8158055(0791)8158058
局服务中心
(0791)8158090(0791)8158098
受理中心
(0791)8158101(0791)8158067
药品稽查局
(0791)8158110(0791)8158068
信息中心
(0791)8158087(0791)8158086
【处室介绍】:市场监督处

一、主要执法职责
(一)贯彻实施药品流通法律法规;
(二)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规范;
(三)实施药品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制度,依法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制定全省药品抽验计划,检查抽验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发布药品质量公报;
(五)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
(六)审批、检查药品广告;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
二、主裹执法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三)《药品行政处罚程序》
(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五)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法定职权范围
(-)法规(包括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1、提出本处专业法规的制定计划;
2、负责起草本处业务范围内的地方性法规;
3、对有关药品监督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4、审查GSP规划和负责GSP认证;
(二)监督管理工作
1、组织制定全省GSP认证规划; 2、组织制定全省GSP认证年度计划;
3、参与制定、审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纲要,有关药品流通
方面内容;
4、组织制定全省实施药品市场整顿方案;
5、审批、监督药品广告;
6、审批、监督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7、审批、监督药品招标中介机构。
8、组织、协调本系统内药品市场打假工作,指导下级药品市场管理部门的案件查处
9,组织、管理、实施药品流通领域统计调查。
10、指导省药检所市场抽验、信息中心承担培训中心市场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统一归口受理药品、医疗器
械不合格质量检验报告书和打假举报,负责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
11、对市、县药监局对口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
四、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药监部 11的行政执法职权履行职责;
(二)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程序履行职责;
(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向局领导提出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五、执法具体目标和要求
(一)积极参与药监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不断完善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二)贯彻实施药品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纠正执法偏差及不规范行为,杜绝执法腐败。
(三)认真处理药品市场流通、行政处罚案件。
(四)组织制定全省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市场监督人员的法制观念、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执法人员在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行政执法岗位责任
(一)处长的执法职责和权限
1、经处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的行政行为或者事项
(1)本处室起划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办法;
(2)省直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会签稿的修改意见;
(3)本处室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处理意见;
(4)药品市场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5)市场监督、药品流通企业行政审批事项;
2、处长审批事项
(1)指定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办法和市直有关部门会签文稿的负责人;
(2)指定市场监督处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案件的负责人;
(3)审批广告等事项。
(二)其他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
1、起草本处室业务范围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提出省直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会签稿的修改意见;
3、参加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4、起草全省GSP认证和年度方案、长期规划;
5、起草药品市场监督计划和报告;
6、提出市场监管意见;
7、提出规划项目有关药品流通管理内容的审查意见

主 办: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访 问 量:3478113
承 办: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ICP备案号:赣洪备2-4-3-2004570号
330029 E-mail:webmaster@jxfda.gov.cn     联系我们(电话)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Www.Jxfda.Gov.Cn 版权所有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和复制本站的任何信息!页面执行时间::.000毫秒 | 网站地图